第五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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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七:
林故摇了摇头:“没有,小糍,需要帮忙吗?”
莫糍:“不用,山人自有妙计,你还没说,你来找我干什么?”
林故失笑:“小糍你是忘了吗?今晚的宵夜你还没有吃呢!”
莫糍一拍脑袋,反应过来,看着墙上的挂钟,才发现已经早早地过了晚上遛狗的时间。
林故也看到了桌子上面的零食,也就没有在这个话题上面执着,倒是看向了一旁的俞成秋。
“不知道这位是?”
俞成秋也打量了一圈林故,反问道:“你又是谁?”
莫糍插进两个人莫名其妙地氛围是氛围里面,把两个人都拉来坐下:“这是俞成秋,算是我一个弟弟,成秋,他是我朋友,比你年纪大一些,叫林故。”
林故点了点头,想到了什么,说道:“现在也晚了,看样子成秋是要在这里住下了,小糍一个人住,添一个男生怕是不方便,而且,我看他跟阿阳的身量差不多,刚好我那里有一些阿阳还未穿过衣服,成秋方不方便去我那里借住一晚。”
“我……”
俞成秋刚想反驳就被莫糍踢了一脚,莫糍说道:“你不嫌弃他就让他到你哪里住一晚,林故,帮忙好好看着他,不要让他到处乱跑!”
俞成秋张了张嘴,突然想起来自己不是小孩子了,而且,小糍姐姐眼里面的嫌弃太重了,他稍稍低头闻了一下,这件衬衫还是他前天换的,在太阳底下逛了几天,闻起来的味道,还真是够味。
抿了抿唇,也就没说话了,而且看起来小糍姐姐跟这个男人关系很好,应该没事。
小夜王子伙同三叶公主今天做错了事情,莫糍不打不骂,是个非常佛系的主子,却也想要让他们长个记性,所以,今晚上她并不打算带小夜去兜风。
三叶不需要遛,已经认命的躺在笼子里面卷着尾巴睡觉,这个小机灵鬼好像掌握了这个家里面的地位,莫糍这个主人她是搞不过的,但是小夜这只狗,手速拼不过她,速度拼不过她,一动起来,还容易闯祸。
嗯,这个小弟她欺负定了。
被欺负的小夜此时上演着铁窗泪,但是他忘了,哥哥弟弟,是有本质区别的,宠他爱他,眼睛不离他的人,是弟弟这个小可爱,而不是眼睛只看他主人的哥哥。
买的烧烤过了这些时间,已经有点凉了,莫糍把烧烤放进微波炉里面热了一下,虽然没了些味道,但是正好也让前胸贴后背的俞成秋垫了垫肚子。
开了一杯果汁,递了一瓶给林故,林故悄声问道莫糍她与俞成秋的关系。
莫糍歪头想了想,兀自笑了:“其实,也没什么关系……”
估计很多家庭有了个喜欢的女儿,都希望女儿一辈子平平安安,无忧无虑。
宠女儿的莫爸莫妈选择了让莫糍去学武。
学武的前些年是很苦的,刚送去了武学馆没好久,莫爸莫妈就后悔了,但是已经为时已晚。
因为小莫糍已经对武学馆产生了浓浓的热爱,刚进馆没几天,就立志于打败一群师哥师姐,当一个最彪悍的小师妹。
熬过了头几年,有了功底的莫糍开始也没那么苦了,上小学的时候,男孩子扯遍了全班女孩子的头发,唯独不敢动莫糍一下,班主任就让莫糍当了纪律委员,然后这个班每年都是优秀班级。
初中的时候,班主任更是让莫糍当了班长。
莫糍就这样,一路彪悍地长大。
但是在旁人眼里,被她打过的想当她小弟,没被她欺负过的,都觉得她是女神,长得好,脾气好,成绩好。
莫糍之所以认识俞成秋,还是在她父母双亡回老家住的时候。
俞成秋跟莫糍同村,父母双亡,由着舅舅抚养,那个时候,才十余岁,在镇上读小学。
那个时候总有些少年不喜欢读书,向往着杀马特城管的身份,伙同着几个关系好的朋友,几个半大少年开始了荒唐的少年时光。
这样的一支队伍渐渐的有了名气,开始吸粉,居然还引来了一群迷弟当马仔!
当大哥的当然要有大哥大的样子,带着迷弟吃香的喝辣的,才是大哥大应该做的事情。
没钱?
没关系,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然后,他们开始打劫小学弟小学妹,对着一群大爷大妈偷鸡摸狗,成功的成为了镇子上,村子门口,最讨厌的一群苍蝇。
可可怜怜的俞成秋,并不是团伙中的一位,在舅舅家,是个不能挣钱偏偏还要花钱的孩子,虽然说不至于被虐待,但半大少年多半都内心敏感,在舅舅家也没有受太多重视,又养成了个唯唯诺诺的样子。
这样一个小学的孩子,不被打劫,就奇了怪了。
莫糍是无意间撞到的,小男孩可能是太想存钱买什么东西了,所以这一次打劫,并没有像以前一样乖乖地把钱交出来,自觉被冒犯了的大哥大一声令下,小男孩就被打了一顿。
正巧看了几本武侠的莫糍那时正义感爆棚,二话不说就冲上前去把一群暴躁少年揍了一顿,一位暴躁少年跑的时候,不忘抓起巷子里面的一个木棍向莫糍砸去,莫糍一把接住,顺手就扔了出去,那个木棍是破的,破碎的一头带着木屑,一下子好巧不巧的,就砸到了俞成秋的头上。
林故摇了摇头:“没有,小糍,需要帮忙吗?”
莫糍:“不用,山人自有妙计,你还没说,你来找我干什么?”
林故失笑:“小糍你是忘了吗?今晚的宵夜你还没有吃呢!”
莫糍一拍脑袋,反应过来,看着墙上的挂钟,才发现已经早早地过了晚上遛狗的时间。
林故也看到了桌子上面的零食,也就没有在这个话题上面执着,倒是看向了一旁的俞成秋。
“不知道这位是?”
俞成秋也打量了一圈林故,反问道:“你又是谁?”
莫糍插进两个人莫名其妙地氛围是氛围里面,把两个人都拉来坐下:“这是俞成秋,算是我一个弟弟,成秋,他是我朋友,比你年纪大一些,叫林故。”
林故点了点头,想到了什么,说道:“现在也晚了,看样子成秋是要在这里住下了,小糍一个人住,添一个男生怕是不方便,而且,我看他跟阿阳的身量差不多,刚好我那里有一些阿阳还未穿过衣服,成秋方不方便去我那里借住一晚。”
“我……”
俞成秋刚想反驳就被莫糍踢了一脚,莫糍说道:“你不嫌弃他就让他到你哪里住一晚,林故,帮忙好好看着他,不要让他到处乱跑!”
俞成秋张了张嘴,突然想起来自己不是小孩子了,而且,小糍姐姐眼里面的嫌弃太重了,他稍稍低头闻了一下,这件衬衫还是他前天换的,在太阳底下逛了几天,闻起来的味道,还真是够味。
抿了抿唇,也就没说话了,而且看起来小糍姐姐跟这个男人关系很好,应该没事。
小夜王子伙同三叶公主今天做错了事情,莫糍不打不骂,是个非常佛系的主子,却也想要让他们长个记性,所以,今晚上她并不打算带小夜去兜风。
三叶不需要遛,已经认命的躺在笼子里面卷着尾巴睡觉,这个小机灵鬼好像掌握了这个家里面的地位,莫糍这个主人她是搞不过的,但是小夜这只狗,手速拼不过她,速度拼不过她,一动起来,还容易闯祸。
嗯,这个小弟她欺负定了。
被欺负的小夜此时上演着铁窗泪,但是他忘了,哥哥弟弟,是有本质区别的,宠他爱他,眼睛不离他的人,是弟弟这个小可爱,而不是眼睛只看他主人的哥哥。
买的烧烤过了这些时间,已经有点凉了,莫糍把烧烤放进微波炉里面热了一下,虽然没了些味道,但是正好也让前胸贴后背的俞成秋垫了垫肚子。
开了一杯果汁,递了一瓶给林故,林故悄声问道莫糍她与俞成秋的关系。
莫糍歪头想了想,兀自笑了:“其实,也没什么关系……”
估计很多家庭有了个喜欢的女儿,都希望女儿一辈子平平安安,无忧无虑。
宠女儿的莫爸莫妈选择了让莫糍去学武。
学武的前些年是很苦的,刚送去了武学馆没好久,莫爸莫妈就后悔了,但是已经为时已晚。
因为小莫糍已经对武学馆产生了浓浓的热爱,刚进馆没几天,就立志于打败一群师哥师姐,当一个最彪悍的小师妹。
熬过了头几年,有了功底的莫糍开始也没那么苦了,上小学的时候,男孩子扯遍了全班女孩子的头发,唯独不敢动莫糍一下,班主任就让莫糍当了纪律委员,然后这个班每年都是优秀班级。
初中的时候,班主任更是让莫糍当了班长。
莫糍就这样,一路彪悍地长大。
但是在旁人眼里,被她打过的想当她小弟,没被她欺负过的,都觉得她是女神,长得好,脾气好,成绩好。
莫糍之所以认识俞成秋,还是在她父母双亡回老家住的时候。
俞成秋跟莫糍同村,父母双亡,由着舅舅抚养,那个时候,才十余岁,在镇上读小学。
那个时候总有些少年不喜欢读书,向往着杀马特城管的身份,伙同着几个关系好的朋友,几个半大少年开始了荒唐的少年时光。
这样的一支队伍渐渐的有了名气,开始吸粉,居然还引来了一群迷弟当马仔!
当大哥的当然要有大哥大的样子,带着迷弟吃香的喝辣的,才是大哥大应该做的事情。
没钱?
没关系,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然后,他们开始打劫小学弟小学妹,对着一群大爷大妈偷鸡摸狗,成功的成为了镇子上,村子门口,最讨厌的一群苍蝇。
可可怜怜的俞成秋,并不是团伙中的一位,在舅舅家,是个不能挣钱偏偏还要花钱的孩子,虽然说不至于被虐待,但半大少年多半都内心敏感,在舅舅家也没有受太多重视,又养成了个唯唯诺诺的样子。
这样一个小学的孩子,不被打劫,就奇了怪了。
莫糍是无意间撞到的,小男孩可能是太想存钱买什么东西了,所以这一次打劫,并没有像以前一样乖乖地把钱交出来,自觉被冒犯了的大哥大一声令下,小男孩就被打了一顿。
正巧看了几本武侠的莫糍那时正义感爆棚,二话不说就冲上前去把一群暴躁少年揍了一顿,一位暴躁少年跑的时候,不忘抓起巷子里面的一个木棍向莫糍砸去,莫糍一把接住,顺手就扔了出去,那个木棍是破的,破碎的一头带着木屑,一下子好巧不巧的,就砸到了俞成秋的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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