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章 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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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位股东走后,会议室陷入了死寂。
    谢灵薇整个人都处于了一种懵逼状态。
    满脸难以置信。
    “沈义,你哪来的这么多钱?”
    谢灵薇整个人都傻了。
    虽然之前沈义已经给她展露过自己的资产,买了几千套房子,然后给她买了一条天价项链。
    但是那总共加起来也不过三千万。
    但是,现在沈义掏出来的却是五个亿啊!
    五个亿是什么概念?
    那可是半个华融集团的总资产。
    总资产的意思是,所有资产!
    包括华融集团当年购置下的地皮,不动产,也包括门头商店,商业广场等等。
    这放在玉城,那就是一个庞然大物。
    若是华融集团撤出,玉城市最起码有百分之十的地方要变成一片荒芜!
    不要小看百分之十!
    那可是整座城市的百分之十!
    如此庞大的资产,真不敢相信是出自一个人之手。
    就算是江南境地那些顶级的大家族,也未必能一次性掏出这么多流动现金啊!
    听到这话,沈义挠了挠头。
    “上次我跟你说过,我已经是姚氏集团的股东了。”
    这话一出,谢灵薇当时就楞了一下。
    她前几天就听说了姚氏集团股市疯长的事情,这应该是集团内部大赚所致。
    毕竟,但凡股市开始疯长,那么说明这个企业就是在上升阶段!
    “你是说,这五个亿是你从姚氏集团那里拿来的分红?”谢灵薇问道。
    沈义点点头,道:“是这样的!我有姚氏集团百分之三十的股份!最近他们赚的分红,差不多是这个数。”
    听到这话,谢灵薇直接是呆了。
    原来如此!
    同时她也感到震惊!
    想不到短短半年,姚氏集团就发展到了现在这个地步!
    原来姚氏集团的资产是比不过华融集团的,但是眼下的势头已经远远超过华融了!
    她不傻,她看得出来,这一切都归功于沈义!
    都是沈义在背后推波助澜,所以才造就了今天的姚氏集团。
    沈义微微一笑,拍了拍谢灵薇的肩膀,道:“放心吧!日后华融集团的绝对会比姚氏集团更要前景!”
    谢灵薇闻声点了点头。
    毕竟现在干涉华融集团发展的股东都已经剔除了,现在只剩下她和沈义两个人。
    到时候转行电商,未来定然会一马平川。
    但是她还是有着重重顾虑。
    虽然她把沈义奉为神明。
    沈义最近从姚氏集团赚钱的事情,也是印证了沈义的商业眼光。
    但是她总感觉心中没底。
    原本热闹的董事会,现在只剩下了她孤身一人。
    多少有点让谢灵薇不太舒坦。
    “我这两天整理一下股份认购协议,到时候在华融的股份,我们就五五分吧。”
    谢灵薇长叹一口气。
    她现在已经没有回头路了。
    沈义是她最后的指望,也是她唯一的依靠。
    她百分百的相信沈义。
    若是旁人,她顶多会给百分之四十九的股份。
    毕竟五五分,沈义就具备了和她同等的说话资格。
    甚至已经和她一样,拥有了华融绝对的话语权,不再是股东,而是老板。
    沈义怎么会不明白谢灵薇的心思?
    她既然这般信任自己了,那自己又怎么能占她便宜。
    微微一笑,道:“你核算一下,股份该是多少就是多少!我不想占你便宜。”
    听到这话,谢灵薇微微一愣。
    继而噗嗤一笑,眼眶都红了。
    不想占她便宜。
    这个世界上居然还有不喜欢占便宜的人。
    要知道沈义放弃的可是一个拥有华融集团的机会!
    想到这里,谢灵薇对沈义就更加的放心了。
    甚至隐隐有了一种依附的感觉。
    即便现在沈义只拥有百分之四十九的股份,她也不会把沈义当股东来看。
    而是总裁!
    甚至是比她还要高一层的总裁!
    唯有这个男人,才会让她有这种一注倾心的感觉。
    。。。
    翌日。
    昨晚沈义回了一趟市南小区的别墅。
    不得不说,林雪的人真的很厉害。
    将母亲护佑的十分安全,甚至有的人已经和母亲打成了一片,整天逗得母亲有说有笑的。
    可到这沈义就放心了。
    同学会的日子到了。
    接到方娜的电话,沈义走下楼,远远地就看见方娜跑了过来。
    “沈义,这边。”
    今天方娜穿了一身休闲服,抛去了售楼中心制服的那种感觉,此刻的方娜看起来着实还算不错。
    上次给沈义道了歉之后,方娜整个人都开朗了许多。
    加上上次那次卖楼从沈义那里获得的几百万提成,她现在已经可以说是一方富人。
    好多集团的副总裁都未必有她有钱。
    “沈义,你现在是还没有车吗?”
    方娜眨着眼睛,看沈义一个人出门,有些诧异的问。
    沈义点了点头,“嗯,还没有时间去买。”
    方娜闻声,仔细思索了一下,道:“我以前也做过汽车销售,对车也是比较了解的。反正同学会的时间在中午,我们先去汽车城那边转转吧。”
    沈义摸摸下巴,仔细一想,确实如此。
    时间尚早,去得早了也没啥意思。
    不如趁着这个时间,去买辆车。
    毕竟以后应酬多,事情也多,总是打出租车还真是不太方便。
    “好吧。”
    沈义应了一声。
    然后二人便是来到了当地的宝马4S店。
    沈义对车也是大概有点了解,宝马车无论是安全性,还是操控性等方面在行业当中都是一流的品质。
    在这个年代一辆奥迪A6就已经是大佬级别的存在,更不用说上百万的宝马,只有真正的有钱人才有资本来买。
    看来看去,沈义看上了一辆宝马7系。
    不是因为7系比较贵沈义才选它,而是7系的发动机比其他的系列要好一些。
    简单来说,跑得快。
    车开得快就可以节省很多时间,这对于沈义来说是很有益的。
    方娜不愧是个干销售的。
    沈义在试车的时候,方娜砍大山一般,几乎都要把那个买车的销售小姐搞吐血了。
    最终,车子以112万成交。
    惊奇的是,就在沈义要付款的时候,发现钱居然已经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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