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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章 一见文轩误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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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思祁换好衣服到大堂的时候,看见方文林和季书时坐在一起,也是有些诧异,然后对季书时开玩笑道。
    “你今天怎么得空出来了?我还以为这大半个月你把我忘记了。”
    “怎么会。”
    季书时一听这话,生怕林思祁会误解他,连忙解释。
    “前一段时间的确是太忙了,根本抽不出空来。”
    “这倒也巧,好不容易出来一趟正巧赶上我及冠了。”
    林思祁也在季书时旁边坐下,却无意中看见方文林似笑非笑的脸。
    “文林,你店铺的事还没打点完吧?别在这耽误时辰,去忙你的事吧。”
    方文林自是听出了林思祁话中赶人的意思,腹诽道:这么急着赶他走,难不成是防止他对这客人下手?
    方文林想到这又重新审视了一遍季书时,想要看看究竟他哪里值得他家大哥这么护着了。
    季书时眼睛微挑回望方文林,那一刹那的目光锐利而冰冷,像风霜刀剑一样,平白让方文林打了个寒颤。
    这人究竟是谁?他哥哥怎么会认识这般厉害的人物?
    方文林心情复杂地离开大堂,想起季书时一身不凡的气度和刚刚看他像看死人一样的目光,隐隐为林思祁担忧。
    这种人不是他们能惹得起的。
    “文林还,又是被宠着长大的,他有失礼的地方,你不要放在心上。”
    “我知道。”
    季书时低头轻啜了一口茶水,从到大,他对别人的目光就十分敏感,刚刚是下意识的一种警惕,他对方文林倒没什么敌意,只是已经成习惯了。
    “既然已经来了,呆在这屋里也没什么乐趣,我带你去郊外散散心如何?”
    季书时对林思祁的打算没什么意见便应了下来。
    林思祁首先和季书时一起去马厩选马,方家家大业大,除了布匹玉器外,最出名的便是马场,上百种良马,甚至不乏一些罕见的品种。
    最后林思祁挑了一匹叫雪痕的白马,季书时挑了一匹刚刚引进的黑马。
    “你这马还未驯服,重新选择一匹吧。”
    林思祁绕着黑马转了一圈,严肃地道。
    “不妨事”
    季书时喜欢争强好胜,越是难以驯服的烈马,他越是喜欢,于是便轻喝一声,驾着马出了马场。林思祁见他这样也不再坚持,上马追上季书时。
    出了马庄,两人好似较劲般互相追赶着,不过一柱香的时间便离开京都许里,季书时的速度渐渐慢下来,最后和林思祁一起并肩驾马。
    “好久没有这么畅快了。”季书时叹了一句道。
    “你还记得第一次见面时候的那群匪徒么?他们根本不是真正的土匪,而是二皇子请的杀手,个个身手都不错,那天若不是你,恐怕即使我最后能活下来也不会不受一点伤。”
    林思祁摸了摸身下的马,无声地安抚着。
    “不过是举手之劳……这些秘密你不必讲给我听。”
    季书时偏头去看他,嘴唇紧抿着,几乎成了一条线,他想什么却最终没有出口。
    “我没有其他的意思,只是你毕竟是皇子,防人之心不可无,你和我连上这次不过也才见了三面,这种隐秘的事如何得?”
    季书时的眼睛随着林思祁的话渐渐亮了起来,被冰封的心脏也在悄悄地融化。
    “我信你。”
    话出口连季书时自己也是一愣,他竟然这般相信眼前这人,不可思议的同时继续道。
    “我很高兴能认识你。”
    林思祁闻言轻笑起来,被风吹起的长发在半空飘荡着,那笑像一个烙印深深地印在了季书时的心底。
    “我是不是该道一句荣幸至极?”
    “我可是当朝六皇子,难道你不该觉得荣幸么?”
    季书时也开起玩笑来,心里像下了一个大石头般轻松得很。
    两人言笑晏晏,相谈甚欢,突然季书时身下的马失控起来,没命地往前狂奔,季书时一个不留神缰绳脱手而去,一时只能死死地抱住马脖子,身子却不住地往下滑。
    “书时!”
    林思祁被这突发情况一惊,手下使了狠劲,猛地拍了雪痕的屁股追赶前面的季书时。
    他想将季书时拉到自己的马上,可季书时根本腾不出手,情急之中,林思祁一拍马身,借机跳到季书时的马背上,双手也瞬间拉住了缰绳。
    可谁知这黑马竟然更加癫狂,跑得愈发快了,季书时心跳加速,强行镇定下来道。
    “不能让它继续这样跑,数一二三,我们一起跳下去。”
    “好”
    林思祁也没有犹豫,在季书时报到“三”的时候,瞬间松开缰绳,从身后抱住季书时的腰,一齐跳了下去。
    这一处竟恰好是一条溪,林思祁和季书时在地上翻了两个滚后,双双掉入河中。
    还好已是四月中旬,天气暖和,河水也不算凉,只是不冷是一方面,浑身湿透的样子挺狼狈的。
    林思祁将外袍脱下拧干,然后又将内袍脱下,转头却看见季书时依旧穿着湿漉漉的衣服没有动弹。
    “即使天气不算冷,但你这样穿着湿衣服被风一吹还是会得寒热病的。”
    “没事,我的手下马上就到了。”
    因为之前有季书时的命令,保护他的人只能远远跟着,刚刚马儿失控,速度出奇地快,把那些人都抛在身后了,不过也只是片刻的功夫就能赶上来。
    衣服汲满了水,很是难受,可季书时仍然不敢把衣服脱下。
    他虽然不把自己当做哥儿,但在一个男人面前脱光衣服这种事,他还是做不出来,何况他胸口还有象征着哥儿的红痣。
    “即使你的人马上就要到了也不能穿湿衣服啊……你是不是在不好意思啊?”
    林思祁快速地把拧干的衣服穿上,看了一眼不语的季书时恍然大悟,然后背过身去道。
    “我不看就是了,你们这些有身份的人讲究就是多。”
    林思祁的坦荡和不设防让季书时的心安定不少,不过他依然没有脱衣服的打算,从地上站起来,牵过雪痕对林思祁道。
    “往回走吧,那黑马你派人找找,应该跑不远。”
    “你真不用收拾一下?”
    林思祁狐疑地望着季书时。
    “不用了,我身体没有那么弱。”
    季书时拒绝道,林思祁不置可否,接过雪痕的缰绳,慢悠悠地和季书时一起沿原路返回。
    因为他这天行冠礼,和季书时出来的时候便已是未时,现在夕阳已经下山了,红彤彤的,映照着半边天,火红的晚霞漂亮得很。
    走过一个坡的时候,季书时看见了有几个熟悉的人影朝自己走来,便停下脚步对林思祁道。
    “我走了,下次再约。”
    “好,你随时都可以来找我。”
    季书时闻言脸上带了几分笑意点点头,渐行渐远,林思祁拉了一下缰绳,上了马。
    回到方府,好好收拾一番洗个澡后,林思祁穿着单衣用毛巾擦头发,方文林这时却闯了进来。
    “哥,你没事吧?!”
    “做什么,大惊怪的?”
    看见林思祁好好地坐在这,方文林松了一口气道。
    “哥,我听你马了?吓得我立刻从钱庄回来了。”
    “没事,除了点擦伤外,没什么大碍。”
    方文林一边查看林思祁手臂上的擦伤,一边抱怨道。
    “那匹刚进的黑马我不是跟你过吗?怎么还挑了它?”
    “忘了……嘶,别摸。”
    林思祁打开了方文林的手,方文林也不在意,从怀里掏出一个锦盒递给林思祁。
    “喏,爹爹让我给你的,是你成人的礼物。”
    林思祁闻言接过盒子,当方文林的面打了开来,柔和而月白的光芒从盒中泄出,原来是一颗有婴儿拳头大的夜明珠,很是稀罕。
    下面还压了张字条,写道。“八十八万两”。
    很好,这很符合他那个便宜爹的设定。
    “爹对你就是这么好,这么在乎你。”
    方文林撇嘴道,语气里有些羡慕。
    感情这方家还是凭借送出礼物价值的大来判断这人在送礼人心中的位置?
    ……呃,不定,方家还真靠这个。
    看方文林一脸眼馋的模样,林思祁把盒子重新合上,道。
    “怎么,你喜欢?喜欢就送给你吧。”
    “真的?哥,你对我真好。”
    方文林笑的眼睛都眯一块去了,给了林思祁一个大大的拥抱。
    “我可不稀罕什么夜明珠,我有这把剑就行了。”
    林思祁推开方文林,拿起床上的青烟剑示意道。
    “是你那什么朋友送的?”
    “嗯,你怎么知道?”
    “这么大手笔,除了那个全身都镶金的人外,还能有谁,你是看不出来,他全身上下没有一处不是好东西,这把剑造工不凡,恐怕不比这颗夜明珠差。”
    “真的这么值钱?”
    林思祁拔出剑,寒光凛冽的剑刃被烛火一照,明晃晃地锋利无比,的确是一把不可多得的好剑。
    “哥,他是谁啊?”
    “不告诉你,都这么晚了,快去睡觉。”
    林思祁揉了一下方文林的头发。
    “切,有什么不可的?我也不告诉你我的秘密。”
    方文林把夜明珠揣在怀中,心满意足地走了,林思祁盯着手中的剑,目光沉沉,也不知在想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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