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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4章 番外4 唇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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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挪窝挪得多了,傅清雨也就不信看日子那套了。赶在初十上班之前,傅清雨指使着宁熙晨将自己的东西搬去了澜江庭院。
    还是那栋单元楼,十楼,1001。
    斜对面的1002没人住,傅清雨丢了几套衣服放里面,又买了套洗漱用具丢过去,用来应付那些想要参观她新房子的人。例如妹妹傅烟雨。
    两套房子都记在宁熙晨名下,原本宁熙晨让记傅清雨的,但一般不会有人去查这个,所以傅清雨没让记自己的名字。
    如果是宁熙晨付了钱的,她收的心安理得,问题是房子是宁熙晨兄弟给的,她自然没有占为己有的道理。虽然确实贵,可她又不是买不起。
    宁熙晨帮傅清雨把行李拿过来就有事出去了,傅清雨自己一个人留在屋子里,打开自己和宁熙晨的箱子,将里面的衣服拿出来一一挂在衣柜里。
    看着逐渐被填满的衣柜,傅清雨才终于意识到,她要跟自己男人同居了。
    虽然该做的不该做的全做了,可同居和偶尔在一起不同,住在一起后,他们要开始适应对方的生活方式,要去配合要去宽容。
    傅清雨不知道自己能不能适应宁熙晨,反正宁熙晨会适应她是一定的。
    晚上等宁熙晨下班回来,两人一起吃完宁熙晨带回来的外卖后,傅清雨直白的告诉他,“我不喜欢做家务。”
    宁熙晨收拾垃圾的动作一顿,没等他开口,又听傅清雨继续说,“洗衣做饭,收拾屋子,打扫卫生,交物业水电天然气费用,你会哪个?”
    宁熙晨很诚实的交代,“洗衣服会,洗衣机不能洗的我可以帮你手洗。做饭会一点,但厨艺不好,可能不合你胃口。至于其他的,很简单。”
    “很好。”傅清雨拍了拍宁熙晨的肩膀,“我明天要上班了,你下了班回来给你自己买件围裙,以后这个家交给你了。”
    宁熙晨:“……”
    以前住大院的时候他一直都是自己照顾自己,再伺候多一个小祖宗基本上没什么问题,只是听到她的话,觉得有些好笑罢了。
    可小祖宗是自己找的,跪着也得宠下去。
    而且她口中的“这个家”,取悦了他,他宠得心甘情愿。
    宁熙晨点了点头,笑着问:“还有什么吗?”
    傅清雨轻挑了下眉,食指指着他的胸膛,“你说说你还有什么用处。”
    “暖床算不算?”
    “我有空调。”
    “空调不能在床上伺候你。”
    “也对。不过我亲戚没走,改日再议。”
    宁熙晨低笑出声,张开双臂将她拥入怀中,紧紧的抱着。
    他的小祖宗,连颐气指使他都那么可爱。
    两人静静的抱了一会儿,宁熙晨松开傅清雨,低头看着她,轻声问:“我手机上那张照片什么时候拍的?”
    “十八岁的时候。”傅清雨顿了顿,问,“好看吗?”
    宁熙晨嗯了声,抬起手,将她耳边的碎发撩至耳后,“好看。”
    先不说确实很好看,情人眼里出西施,哪怕她丑到见不得人,在他心里,眼里她都是最好看的。
    傅清雨很享受宁熙晨的夸奖。
    尤其是他摆出这副一本正经的模样夸她。
    那感觉,简直不要太好。
    傅清雨亲戚没走,两人洗完澡后相拥着躺下,什么都没做。
    一夜好眠。
    第二天早上,傅清雨去公司上班,宁熙晨要回政府,两个不同的方向,在地下停车场取了车,开着车子各自朝不同的出口离开。
    这次调回a市总公司,傅清雨还是在原来的部门工作,而原来在那个位置上的人,被云晴玉调去c市的新公司去了。
    部门里人事调动不大,除了一两个生面孔之外,大多数人傅清雨都认识,工作流程也熟悉,简单的和大家重新自我介绍一下便去工作了。
    另一边,宁熙晨忙得不可开交,好不容易到了中午吃饭时间,饭都还没吃两口,就接到了宁纪臣打来的电话。
    电话一通,宁纪臣废话不多说,直接问:“你和傅家那姑娘又在一起了?”琇書網
    宁熙晨没有隐瞒,“是。”
    宁纪臣没有多说什么,只是说,“下周三席涛忌日,我这边有任务抽不开身,你带席老和他孙女去墓地祭拜。”
    席涛忌日后第十七天,就是他的妻子的忌日。
    也就是说,在同一个月里,宁熙晨要见席家那爷孙俩两次。
    宁熙晨皱了皱眉,沉默片刻,拒绝的话终究没有说出口,但也没有立即答应下来,“晚上回去我问问她。”
    “问她?”宁纪臣冷笑,“人没娶回家就妻管严了?”
    宁熙晨淡定自若的开口,“你有那个闲空管我,不如哄哄云晴轻给你生个女儿。哦,忘了,你连她的床都上不了……”
    “嘟,嘟——”宁纪臣毫不留情的挂断了电话。
    兄弟是什么,兄弟就是有难的时候可以舍命出手相帮,没难的时候就给你制造点儿不痛快。总而言之就是:我不痛快,我就让你更加不痛快。
    很显然,宁纪臣被戳到痛处了。
    宁熙晨嗤了声,把手机放回口袋里,拿起筷子继续吃饭。
    如果可以,他并不愿意去见席如巧,老死不相往来再好不过。
    席如巧对他什么心思他再清楚不过,可感情也讲究缘分,他和席如巧相识在先都没能生出半点儿别的感情来,反而和傅清雨认识不久就看上眼了,这就说明他不是不喜欢女人,不是不想结婚,只是没有遇到对的人。
    晚上下班回去,宁熙晨和傅清雨说起了这件事,并询问她的意见。
    “啪——”
    傅清雨冷着脸,重重的将手里的筷子拍在桌上,“你要和别的女人出去?”
    以前没在一起她管不住,现在在一起了她就得管着!
    “去公墓祭拜她父亲,不是去约会。”宁熙晨无奈补充。
    “祭拜完呢?”
    “送他们回去。”
    “好,你去吧。”
    “……”
    宁熙晨愣了愣,没想到刚才还凶神恶煞的傅清雨一下子变得这么好说话了,狐疑的看了她两眼,没看出半点儿异样,只好作罢。
    到了那一天,宁熙晨才终于知道,傅清雨为什么那么好说话。
    那天早上,他亲眼看见她坐在梳妆台前,用一管口红对着嘴巴涂了又吐,涂了个超级大红唇,然后揪住他,往他白衬衫的衣领印了下去。
    看着衣领上鲜红的唇印,宁熙晨哭笑不得。
    虽然看着别扭,可他连推开她都不敢,更别说去换衣服了。
    最后,宁熙晨在傅清雨的威胁下,穿着带个口红印子的衬衫出了门。
    下到停车场,坐进车里,终于逃离了傅清雨的视线,宁熙晨没有立即发动车子,从车后镜里看了眼自己的衬衫领口,轻呼了口气。
    幸好外面还穿着风衣,刻意遮挡一下的话不至于一眼就看到那个红色唇印。不然被席老看到了,很有可能会被他训不尊重死者。
    ……
    往宁熙晨衣服上印唇印的方法,是傅清雨从度娘那里学来的。虽然不知道管不管用,可有总比什么都没有的好。
    也好让那小姑娘看看,宁熙晨盖了她的章,是她的男人,少惦记他。
    只是虽然盖了章,一想到宁熙晨要丢下她去见别的女人,傅清雨还是不太高兴,可人是自己放走的,总不能突然反悔把人喊回来。
    今天一整天,傅清雨工作都不太上心,再加上宁熙晨没有打过电话发过信息过来,时间在她忧心宁熙晨被占便宜的担忧中一点点的过去。
    下午五点左右,傅清雨终于接到宁熙晨打来的电话,却不是说要过来接她下班,而是告诉她,席老留他吃晚饭,他吃完饭再回去。
    还席老留呢,十有八九是那个小姑娘要留他。
    傅清雨什么都没说,冷着脸挂断电话,一转身,去找手底下的人,很强势的揽了她们的工作,亲自去谈合作。
    出去吃饭谁不会,搞的跟谁没约似的。
    这次约出来谈合作的人,是傅清雨大学的学长,因为是同一个系的,也因为某些原因见过几次面有过交集,傅清雨跟他还算得上是熟悉。
    学长看到傅清雨冷着脸,就猜到她今天心情不好,没敢给她点酒,和服务员要了杯果汁给她,等服务员下去后才问:“心情不好?”
    傅清雨看了他一眼,“我男人跟别的女人去约会了,你觉得我心情能好?”
    虽然是去墓地祭拜死者,虽然还有席老在,可在傅清雨眼里,她男人跟一个肖想了他好几年的女人在一起,就是约会。
    偏偏她还不能不让他去,真是糟心至极。
    “你男人?”学长挑了挑眉,“男朋友吗?”
    傅清雨眼皮都没抬,“是。”
    学长点点头,没有再过问傅清雨的私事,语气带着抱歉的说:“我知道你们公司的人喊我过来是因为那个单子,不过很抱歉,你们晚了一步。”
    如果不是突然得知今晚过来的人换成傅清雨,他根本不会来这一趟。
    “晚了?”傅清雨有些失望,但也很看得开,“期待下次合作。”
    商场上竞争大,有输有赢,有得有失,没什么好纠结的。
    “好,期待下次合作。”学长拿起面前的茶杯,朝着傅清雨举了举,正要喝下,包间的门突然被人推开,一抹颀长的身影走了进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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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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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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