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2章 真单纯还是心机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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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知初语不成调。
她想逃。
这个时候是没办法逃的,因为她不想表露出对季远深的不舍。
“啊!”苏韵欣喜不已,她亲切的挽着沈知初的手臂,“沈小姐,不,沈姐姐,我这么叫你吧,谢谢,真的太谢谢你了。”
苏韵眼里有了泪花,仿佛是被沈知初的一番话感动了。
“你知道吗,我只想要你的祝福。”
“能收到你的祝福,我和阿深就圆满了。”
“以后我们就是邻居,来来往往,相互帮助。”
“沈姐姐,明天来我们家吃饭吧,我的厨艺还不错哦,阿深现在都不吃不惯外面的菜了呢。”
“沈姐姐,你进来嘛……”
苏韵声音甜美,毫无心机的样子很难让人讨厌。
如果她不是季远深未婚妻的话,沈知初估计能和她成为朋友。
沈知初被苏韵强行拽了进去,她不好拒绝。
和季远深擦身而过之际,沈知初下意识看了眼男人,他面无表情,只是摸出了根烟。
里面传来苏韵的声音,“沈姐姐,你随便坐。”
“不好意思啊,家里有点乱,还没来得及收拾。”
“你喝什么?呃,冰箱里只有可乐了。”
“……”
她如同女主人一样招待沈知初,雀跃欢乐。
每说出的一个字都能牵动沈知初的神经。
这份恩宠,是季远深给的。
这栋别墅和她的有区别,户型更周正,也更大,里面装修得富丽堂皇,什么东西都是顶级的,奢华无比。
沈知初坐在进口的沙发里,浑浑噩噩。
似梦似真。
季远深竟然要结婚了。
想起来也是好笑。
当初他死活不愿意给出的承诺,这么轻易就给了另外一个女孩子。
苏韵几乎不费吹灰之力便走到了人生顶峰。
她无疑是幸运的。
“沈姐姐,还是喝茶吧,可乐女孩子最好不要喝。”苏韵客套的给她泡了茶。
“别忙活了。”沈知初起身要走,“我就是过来看看,时间不早了……”
“急什么啊。”苏韵笑容甜美,她亲切的拉过沈知初的手,虚心求教,“沈姐姐,我,我有话要问你。”
“你问吧。”
“阿深他……到底喜欢什么啊,我送他东西,他嘴里说着喜欢,我根本看不到有喜欢的样子,沈姐姐,你和他在一起时间长,你就告诉我呗。”
沈知初心口一噎。
“沈姐姐,你就告诉我嘛,我太在乎他的感受了……我……”
“时间不早了,阿姨一个人在家,你赶紧回去吧。”季远深走进来便开始赶人。
他的那声妈,也变成了阿姨!
明明前几天他还眼巴巴的叫她妈妈,妈。
也是啊,人都要有边界感,既然决定结婚了,就不能再那么叫了。
苏韵撒娇,“我和沈姐姐聊得正好呢,你这么凶干嘛。”
季远深挑眉,眼神宠溺,“我凶了吗?”
“就是凶了。”
“我更凶的样子你还没见过,有你哭的时候。”
“讨厌啦!”
“……”
沈知初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来的,感觉身体的每个部位都被虐了千百遍,回来后魂不守舍。
沈母给她冲了杯牛奶,“去睡吧,别想了。”
“妈,那个苏韵……”
“小姑娘挺好的,对我也不错。”
“真的吗?”
“嗯。”
沈母阅人无数,怎么可能看不出来苏韵多少有点心机,不像表面单纯。
但是她能说什么呢?
就算有点心机又如何,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只要不伤害到她和女儿就行了。
两个人都做出了选择,迈出了新的一步,沈母无法改变。
自己选择的路,跪着也得走完。
以往沈母还能劝劝女儿,婚姻大事一定要自己想明白,不可糊涂。
现在季远深有了归宿,她没办法了!
不可做破坏别人家庭的事。
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季远深要住到他们家旁边,他们无权干涉。
人家财大气粗,办得到。
苏韵是个聪明的女孩,感官能力特别强。
她看得出沈知初没有舍弃季远深。
他这么优秀的男人,从不缺女人。
沈知初被他深深吸引不奇怪。
她依偎在季远深怀里,感受到他的心不在焉。
苏韵不在乎,只要他和她结婚,在她身边就够了。
“阿深,你还是没办法忘记沈姐姐吧?”
季远深冷脸,“和你没关系。”
“我是心疼你。”苏韵抱紧了他,“如果,你现在后悔还来得及。”
“不后悔。”
苏韵伏在他怀里笑了,“没有关系,只要你心里有我一点点位置就足够了。”
“阿深,我会好好对沈姐姐的,以后大家都是邻居,低头不见抬头见的,更应该相互帮衬。”
“你能这么想最好。”
有些人或许本性不贪婪,可一旦得到过,就再也放不开手了。
比如说苏韵,原本她对季远深是没有这份占有欲的。
可作为女人,被他明媒正娶的妻子,真的对他的前任,还是搁在心里的前任不介怀吗?
这段时间的相处中,她爱上了季远深,无法自拔。
能做他的妻子,苏韵觉得是撞了大运。
季远深不仅能力出众,在医学上是奇才,对她还疼爱有加。
她的老家远在京城的千里之外,他还给她的父母汇了钱,在当地买了房,好让他们安度晚年。
真的,她感觉自己像是飘在空中,已经不是凡夫俗子能比拟的人。
人的欲望是无穷的,她想要季远深眼里和心里只有她,便开始走入歧途。
翌日一早。
沈知初刚准备出门,苏韵就端着两碗银耳羹来敲门。
是沈母接待的她,沈知初已经换好鞋。
她昨晚没睡好,眼底的乌青太过于显眼,一会儿她还要用鸡蛋敷一下眼睛。
“阿姨,早上好呀。”
“苏小姐。”
“这是银耳羹,我一大早起来熬的,阿深说味道还不错,我就想着你们。”
沈母受宠若惊,“太谢谢了,苏小姐。”
“没关系的,以后我们都是邻居了,有什么好东西我肯定想着你们。”
沈母怪尴尬的。
沈知初踩着高跟鞋走过来,苏韵热情的和她打招呼,“沈姐姐早上好。”
沈知初膈应得慌。
这是报应吗?
这女人太烦了,一大早就叽叽喳喳。
可她不能表现出任何不快,毕竟伸手不打笑脸人。
“苏小姐,辛苦了。”
“不辛苦,我乐意照顾阿深,他这个人什么都好,就是不懂得照顾自己。”
沈知初:狐狸尾巴露出来了吧,故意显摆呢。
苏韵的话点到为止,眼看沈知初变了脸色,她道,“我和阿深去上班了,阿姨,沈姐姐再见。”
沈母也就顺嘴问了句,“都要结婚了还上班啊?”
“婚礼的日期还没确定。”苏韵看向沈知初,“我有个想法,和沈姐姐又这么有缘,不如我们两个婚礼选在一天,一起办婚礼?”
沈知初:……
真他妈能作!
如果搁在以前,沈知初估计能把苏韵这多小白花扇飞!
“苏小姐,你先去上班吧,结婚是大事,还是各负其责的好。”沈知初的脸色不太好看,明显不欢迎她。
“那行,沈姐姐再见。”
她像是看不见,依然笑得灿烂。
就连沈知初都分不清,她到底是真单纯,还是心机深。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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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她想逃。
这个时候是没办法逃的,因为她不想表露出对季远深的不舍。
“啊!”苏韵欣喜不已,她亲切的挽着沈知初的手臂,“沈小姐,不,沈姐姐,我这么叫你吧,谢谢,真的太谢谢你了。”
苏韵眼里有了泪花,仿佛是被沈知初的一番话感动了。
“你知道吗,我只想要你的祝福。”
“能收到你的祝福,我和阿深就圆满了。”
“以后我们就是邻居,来来往往,相互帮助。”
“沈姐姐,明天来我们家吃饭吧,我的厨艺还不错哦,阿深现在都不吃不惯外面的菜了呢。”
“沈姐姐,你进来嘛……”
苏韵声音甜美,毫无心机的样子很难让人讨厌。
如果她不是季远深未婚妻的话,沈知初估计能和她成为朋友。
沈知初被苏韵强行拽了进去,她不好拒绝。
和季远深擦身而过之际,沈知初下意识看了眼男人,他面无表情,只是摸出了根烟。
里面传来苏韵的声音,“沈姐姐,你随便坐。”
“不好意思啊,家里有点乱,还没来得及收拾。”
“你喝什么?呃,冰箱里只有可乐了。”
“……”
她如同女主人一样招待沈知初,雀跃欢乐。
每说出的一个字都能牵动沈知初的神经。
这份恩宠,是季远深给的。
这栋别墅和她的有区别,户型更周正,也更大,里面装修得富丽堂皇,什么东西都是顶级的,奢华无比。
沈知初坐在进口的沙发里,浑浑噩噩。
似梦似真。
季远深竟然要结婚了。
想起来也是好笑。
当初他死活不愿意给出的承诺,这么轻易就给了另外一个女孩子。
苏韵几乎不费吹灰之力便走到了人生顶峰。
她无疑是幸运的。
“沈姐姐,还是喝茶吧,可乐女孩子最好不要喝。”苏韵客套的给她泡了茶。
“别忙活了。”沈知初起身要走,“我就是过来看看,时间不早了……”
“急什么啊。”苏韵笑容甜美,她亲切的拉过沈知初的手,虚心求教,“沈姐姐,我,我有话要问你。”
“你问吧。”
“阿深他……到底喜欢什么啊,我送他东西,他嘴里说着喜欢,我根本看不到有喜欢的样子,沈姐姐,你和他在一起时间长,你就告诉我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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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姐姐,你就告诉我嘛,我太在乎他的感受了……我……”
“时间不早了,阿姨一个人在家,你赶紧回去吧。”季远深走进来便开始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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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前几天他还眼巴巴的叫她妈妈,妈。
也是啊,人都要有边界感,既然决定结婚了,就不能再那么叫了。
苏韵撒娇,“我和沈姐姐聊得正好呢,你这么凶干嘛。”
季远深挑眉,眼神宠溺,“我凶了吗?”
“就是凶了。”
“我更凶的样子你还没见过,有你哭的时候。”
“讨厌啦!”
“……”
沈知初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来的,感觉身体的每个部位都被虐了千百遍,回来后魂不守舍。
沈母给她冲了杯牛奶,“去睡吧,别想了。”
“妈,那个苏韵……”
“小姑娘挺好的,对我也不错。”
“真的吗?”
“嗯。”
沈母阅人无数,怎么可能看不出来苏韵多少有点心机,不像表面单纯。
但是她能说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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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这么优秀的男人,从不缺女人。
沈知初被他深深吸引不奇怪。
她依偎在季远深怀里,感受到他的心不在焉。
苏韵不在乎,只要他和她结婚,在她身边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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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能这么想最好。”
有些人或许本性不贪婪,可一旦得到过,就再也放不开手了。
比如说苏韵,原本她对季远深是没有这份占有欲的。
可作为女人,被他明媒正娶的妻子,真的对他的前任,还是搁在心里的前任不介怀吗?
这段时间的相处中,她爱上了季远深,无法自拔。
能做他的妻子,苏韵觉得是撞了大运。
季远深不仅能力出众,在医学上是奇才,对她还疼爱有加。
她的老家远在京城的千里之外,他还给她的父母汇了钱,在当地买了房,好让他们安度晚年。
真的,她感觉自己像是飘在空中,已经不是凡夫俗子能比拟的人。
人的欲望是无穷的,她想要季远深眼里和心里只有她,便开始走入歧途。
翌日一早。
沈知初刚准备出门,苏韵就端着两碗银耳羹来敲门。
是沈母接待的她,沈知初已经换好鞋。
她昨晚没睡好,眼底的乌青太过于显眼,一会儿她还要用鸡蛋敷一下眼睛。
“阿姨,早上好呀。”
“苏小姐。”
“这是银耳羹,我一大早起来熬的,阿深说味道还不错,我就想着你们。”
沈母受宠若惊,“太谢谢了,苏小姐。”
“没关系的,以后我们都是邻居了,有什么好东西我肯定想着你们。”
沈母怪尴尬的。
沈知初踩着高跟鞋走过来,苏韵热情的和她打招呼,“沈姐姐早上好。”
沈知初膈应得慌。
这是报应吗?
这女人太烦了,一大早就叽叽喳喳。
可她不能表现出任何不快,毕竟伸手不打笑脸人。
“苏小姐,辛苦了。”
“不辛苦,我乐意照顾阿深,他这个人什么都好,就是不懂得照顾自己。”
沈知初:狐狸尾巴露出来了吧,故意显摆呢。
苏韵的话点到为止,眼看沈知初变了脸色,她道,“我和阿深去上班了,阿姨,沈姐姐再见。”
沈母也就顺嘴问了句,“都要结婚了还上班啊?”
“婚礼的日期还没确定。”苏韵看向沈知初,“我有个想法,和沈姐姐又这么有缘,不如我们两个婚礼选在一天,一起办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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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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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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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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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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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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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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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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