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4章即使圆了,也有裂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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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啊,喝一杯,我也好久没找人痛痛快快的畅饮一次了!”
初之心觉得她和胭脂还挺有缘的,两个人一拍即合,来到了洛水码头的酒吧一条街,随便找了个小清吧,点了两听夺命大乌苏,开始喝了起来。
酒吧灯光旖旎,台上有个长头发的男人正弹着吉他,唱着曲调小资的民谣,整个氛围和洛水码头这个‘三不管’地带十分不搭,简直是一股清流。
“胭脂,你和q先生认识多久了,我觉得你好像对他挺上头啊?”
初之心闷了半瓶乌苏,刺拉拉的感觉反而让她格外的清醒,甚至有点兴奋,八卦基因也开始蠢蠢欲动。
“q先生那样的人,哪个女人能忍得住对他不上头呢,只不过我这个人有自知之明,能当他的助理,已经是我三生有幸,上辈子烧高香,祖坟冒青烟了!”
胭脂也放松了很多,同样风风火火的干了半瓶,丝毫不掩饰她对q先生的仰慕之情。
“够爽快,我就喜欢和你这样的人交朋友,一点不装,咱们今天喝完之后,就是姐妹了。”
初之心碰了碰胭脂的酒瓶,表情难掩对胭脂的好感。
她其实交心的朋友除了白景悦之外,还真没有几个。
胭脂和她同为单亲妈妈,两个人聊起来,才发现他们有很多观念都很相近,一些独自带娃的心酸和无助,十分有共鸣。
“也就是说,原本你已经认定了q先生,想要和他结婚,组建家庭,结果最后……和你领证的人,却是曾经伤你最深的渣前夫?”
迷离的灯光下,初之心一瓶又一瓶的拉着胭脂碰杯,胭脂也把她和q先生,盛霆烨那些纠葛听得七七八八了。
她和初之心一样,觉得不太能理解。
“q先生不是那种言而无信的人,更不是那种卑鄙小人,我猜测……一定是你那个渣前夫,采用了什么见不得人的手段,半路截胡了,逼得q先生不得不放弃!”
胭脂义愤填膺道。
“我也这样认为啊,所以我像个疯子一样,大吼大叫的,就是希望q先生能给我一个答案,他这样突然人间蒸发,我真的没办法不多想。”
初之心闭上眼睛,痛苦的说着。
“其实我觉得,事已至此,你倒不如把q先生当成一个不存在的人物,他指引着你和你前夫复合,那你现在就踏踏实实和前夫过,毕竟你前夫是孩子的亲生父亲,外人再好,也比不上亲生父亲好,为了孩子你别太钻牛角尖了。”.iu.br>
胭脂站在局外人的角度,真心劝着初之心。
“呵呵,所有人都觉得,为了孩子,我该和那个家伙复合,事实上我自己也想过,为了孩子,我该和那家伙复合,可是那就代表着,我要一辈子和他纠缠不休,你想想啊……你要和一个伤害过你的人,扮演所谓的‘恩爱夫妻’,经营着所谓的‘美满家庭’,你不觉得恶心吗?”
“我能理解你的,因为我那个男人,也是个渣滓,他为了和小三在一起,抛弃了我和儿子,儿子患重病他不闻不问,忙着和小三潇洒快活,忙着给新儿子过周岁……”
胭脂回忆着自己痛苦的过往,腮帮子咬得紧紧的,眼神仇恨道:“有时候我真想不通,为什么坏人潇潇洒洒,却留下好人困在泥潭,可你要是说,他现在回过头,想和我复婚,我只会吐他一脸口水,让他有多远滚多远!”
“是吧,你能理解那种感觉吧,破镜难再圆,即使圆了,也永远有裂痕……”
初之心漂亮的双眼,像是起了一层水雾,她努力抬起头,不想让眼泪掉下来。
这么多年过去了,若是还为那个家伙哭,就太可耻了!
“不瞒你说,我有很长一段时间,情感方面已经枯竭了,我不想结婚,不想恋爱,不想和任何男人有情感链接,也坚信我的人生始终会缺失‘婚姻’这一块,直到我遇到了q先生,我第一次觉得,或许婚姻也可以是美好的……”
初之心回忆着她和q先生短暂的交集。
虽然一开始,更像是一场由孩子们主导的闹剧,她从来就没有上过心。
可和男人真实相处的每一分钟,她都能感到无比的幸福安宁,这是别的男人,无法给她的。
所以,她真的不希望,她再一次看走眼!
“是啊,q先生是一个很有人格魅力的男人,虽然他以前的名声不好,但我始终觉得,他的那些坏,一定是有苦衷的,尤其四年前,他败给了盛家二少爷,被盛家二少爷毁了容,我更加觉得,他是一个受害者,这样心中有大爱的男人,确实比盛二少爷更适合婚姻……”
胭脂和q先生相识的时间,比初之心更早远,她给初之心讲了很多q先生的往事。
“别人都说,‘赤心典当行’就是个大魔窟,里面什么都能典当,甚至是人命,没有三观底线可言,q先生更是恶名远扬的‘午夜罗刹’,为了利益双手沾满了鲜血,可是从我进‘赤心典当行’起,我还真没看q先生作过什么恶,他反而帮助了不少和我一样,深陷困境的人……”
“我记得有天晚上,院子里发出婴儿一样惨烈的哭泣声,我们都很害怕,以为是传说中的‘午夜罗刹’在吃小孩,结果……哈哈,结果你知道他在干嘛吗?”
“额,在干嘛?”
“结果他在给母猫接生,你能想象那么画面吗,他那么高大挺拔的一个男人,蹲在黑乎乎的院子里,给猫咪加油打气,结果被猫挠了一爪,疼得他哇哇大叫,结果流传出去的版本是,他吃小孩太兴奋,所以才大叫……这件离谱事儿被我们默默笑了一整年!”
“哈哈,难以想象,他给猫接生是啥画面。”
初之心忍不住笑喷了。
两人越喝越尽兴,结果最后,初之心直接喝趴下了,倒是胭脂因为从前的复杂经历,酒量很好,意识十分清醒。
“初小姐,你喝醉了,咱们回去吧!”
她担心初之心走不动道,劝她不要喝了。
“回啥回,咱们喝到天亮……服务员,再拿两听啤酒!”
初之心摇摇晃晃的按着胭脂坐下,舌头打结道:“来,继续给我讲讲q先生,我发现那家伙是个喜剧人,也太好笑了!”
“这……”
胭脂正为难,发现初之心的电话响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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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初之心觉得她和胭脂还挺有缘的,两个人一拍即合,来到了洛水码头的酒吧一条街,随便找了个小清吧,点了两听夺命大乌苏,开始喝了起来。
酒吧灯光旖旎,台上有个长头发的男人正弹着吉他,唱着曲调小资的民谣,整个氛围和洛水码头这个‘三不管’地带十分不搭,简直是一股清流。
“胭脂,你和q先生认识多久了,我觉得你好像对他挺上头啊?”
初之心闷了半瓶乌苏,刺拉拉的感觉反而让她格外的清醒,甚至有点兴奋,八卦基因也开始蠢蠢欲动。
“q先生那样的人,哪个女人能忍得住对他不上头呢,只不过我这个人有自知之明,能当他的助理,已经是我三生有幸,上辈子烧高香,祖坟冒青烟了!”
胭脂也放松了很多,同样风风火火的干了半瓶,丝毫不掩饰她对q先生的仰慕之情。
“够爽快,我就喜欢和你这样的人交朋友,一点不装,咱们今天喝完之后,就是姐妹了。”
初之心碰了碰胭脂的酒瓶,表情难掩对胭脂的好感。
她其实交心的朋友除了白景悦之外,还真没有几个。
胭脂和她同为单亲妈妈,两个人聊起来,才发现他们有很多观念都很相近,一些独自带娃的心酸和无助,十分有共鸣。
“也就是说,原本你已经认定了q先生,想要和他结婚,组建家庭,结果最后……和你领证的人,却是曾经伤你最深的渣前夫?”
迷离的灯光下,初之心一瓶又一瓶的拉着胭脂碰杯,胭脂也把她和q先生,盛霆烨那些纠葛听得七七八八了。
她和初之心一样,觉得不太能理解。
“q先生不是那种言而无信的人,更不是那种卑鄙小人,我猜测……一定是你那个渣前夫,采用了什么见不得人的手段,半路截胡了,逼得q先生不得不放弃!”
胭脂义愤填膺道。
“我也这样认为啊,所以我像个疯子一样,大吼大叫的,就是希望q先生能给我一个答案,他这样突然人间蒸发,我真的没办法不多想。”
初之心闭上眼睛,痛苦的说着。
“其实我觉得,事已至此,你倒不如把q先生当成一个不存在的人物,他指引着你和你前夫复合,那你现在就踏踏实实和前夫过,毕竟你前夫是孩子的亲生父亲,外人再好,也比不上亲生父亲好,为了孩子你别太钻牛角尖了。”.iu.br>
胭脂站在局外人的角度,真心劝着初之心。
“呵呵,所有人都觉得,为了孩子,我该和那个家伙复合,事实上我自己也想过,为了孩子,我该和那家伙复合,可是那就代表着,我要一辈子和他纠缠不休,你想想啊……你要和一个伤害过你的人,扮演所谓的‘恩爱夫妻’,经营着所谓的‘美满家庭’,你不觉得恶心吗?”
“我能理解你的,因为我那个男人,也是个渣滓,他为了和小三在一起,抛弃了我和儿子,儿子患重病他不闻不问,忙着和小三潇洒快活,忙着给新儿子过周岁……”
胭脂回忆着自己痛苦的过往,腮帮子咬得紧紧的,眼神仇恨道:“有时候我真想不通,为什么坏人潇潇洒洒,却留下好人困在泥潭,可你要是说,他现在回过头,想和我复婚,我只会吐他一脸口水,让他有多远滚多远!”
“是吧,你能理解那种感觉吧,破镜难再圆,即使圆了,也永远有裂痕……”
初之心漂亮的双眼,像是起了一层水雾,她努力抬起头,不想让眼泪掉下来。
这么多年过去了,若是还为那个家伙哭,就太可耻了!
“不瞒你说,我有很长一段时间,情感方面已经枯竭了,我不想结婚,不想恋爱,不想和任何男人有情感链接,也坚信我的人生始终会缺失‘婚姻’这一块,直到我遇到了q先生,我第一次觉得,或许婚姻也可以是美好的……”
初之心回忆着她和q先生短暂的交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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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和男人真实相处的每一分钟,她都能感到无比的幸福安宁,这是别的男人,无法给她的。
所以,她真的不希望,她再一次看走眼!
“是啊,q先生是一个很有人格魅力的男人,虽然他以前的名声不好,但我始终觉得,他的那些坏,一定是有苦衷的,尤其四年前,他败给了盛家二少爷,被盛家二少爷毁了容,我更加觉得,他是一个受害者,这样心中有大爱的男人,确实比盛二少爷更适合婚姻……”
胭脂和q先生相识的时间,比初之心更早远,她给初之心讲了很多q先生的往事。
“别人都说,‘赤心典当行’就是个大魔窟,里面什么都能典当,甚至是人命,没有三观底线可言,q先生更是恶名远扬的‘午夜罗刹’,为了利益双手沾满了鲜血,可是从我进‘赤心典当行’起,我还真没看q先生作过什么恶,他反而帮助了不少和我一样,深陷困境的人……”
“我记得有天晚上,院子里发出婴儿一样惨烈的哭泣声,我们都很害怕,以为是传说中的‘午夜罗刹’在吃小孩,结果……哈哈,结果你知道他在干嘛吗?”
“额,在干嘛?”
“结果他在给母猫接生,你能想象那么画面吗,他那么高大挺拔的一个男人,蹲在黑乎乎的院子里,给猫咪加油打气,结果被猫挠了一爪,疼得他哇哇大叫,结果流传出去的版本是,他吃小孩太兴奋,所以才大叫……这件离谱事儿被我们默默笑了一整年!”
“哈哈,难以想象,他给猫接生是啥画面。”
初之心忍不住笑喷了。
两人越喝越尽兴,结果最后,初之心直接喝趴下了,倒是胭脂因为从前的复杂经历,酒量很好,意识十分清醒。
“初小姐,你喝醉了,咱们回去吧!”
她担心初之心走不动道,劝她不要喝了。
“回啥回,咱们喝到天亮……服务员,再拿两听啤酒!”
初之心摇摇晃晃的按着胭脂坐下,舌头打结道:“来,继续给我讲讲q先生,我发现那家伙是个喜剧人,也太好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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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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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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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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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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